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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足球联赛裁判_2019足球裁判规则

tamoadmin 2024-06-03
1.足球比赛的四名裁判的称呼是什么呢?2.足球裁判员分哪些等级?3.足球比赛规则的助理裁判4.足球裁判员红黄牌使用规则介绍?足球是一项全球性的运动,裁判在比赛中

1.足球比赛的四名裁判的称呼是什么呢?

2.足球裁判员分哪些等级?

3.足球比赛规则的助理裁判

4.足球裁判员红黄牌使用规则介绍?

城市足球联赛裁判_2019足球裁判规则

足球是一项全球性的运动,裁判在比赛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裁判需要及时、准确地判罚各种犯规和判断比赛中的各种情况,这就需要裁判与球员、教练和观众之间进行有效的沟通。除了口头指令外,裁判还通过手势来传达信息。足球裁判手势的解读与应用对于比赛的公正性和顺利进行至关重要。

裁判手势的解读

在足球比赛中,裁判通过手势来传达各种信息,包括犯规、进球、换人、警告和罚下等。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裁判手势及其解读:

1.举起手臂:表示比赛开始或重新开始。

2.举起一只手臂:表示犯规或犯规的程度。

3.举起两只手臂:表示进球有效。

4.举起一只手臂并用另一只手指向中圈:表示进球无效。

5.举起黄牌:表示警告球员。

6.举起红牌:表示罚下球员。

7.挥动手臂:表示换人。

裁判手势的应用

裁判手势的应用需要裁判员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巧。以下是一些裁判手势的应用步骤:

1.学习裁判手势:裁判员首先需要学习各种裁判手势的含义和用法。可以通过参加培训课程或观看相关教学视频来学习。

2.熟悉规则:裁判员需要熟悉足球比赛的规则,包括各种犯规和判罚的标准。只有熟悉规则,才能正确地运用裁判手势。

3.练习手势:裁判员需要通过反复练习来掌握各种裁判手势的技巧和准确性。可以在训练场上进行模拟比赛,与其他裁判员一起进行手势练习。

4.保持沟通:裁判员在比赛中需要与球员、教练和观众进行有效的沟通。除了手势,裁判员还需要用简洁明了的语言与其他人员进行交流。

足球比赛的四名裁判的称呼是什么呢?

一、足球裁判为什么总是身着黑色服装?

足球裁判员一般情况下总是身穿黑色服装,这是国际足联根据足球比赛的特点规定的。足球比赛不同于篮球、排球比赛,更不同于羽毛球、乒乓球比赛,它的最大特点是场地大,人员多,对抗性强。裁判员要看清比赛中发生的情况,不能象其它球赛那样只需站在场边或在场边跑动就可以了,他必须在场地随着球的快速运动而奔跑。

如果不把裁判员的服装颜色与场上队员的服装颜色严格区别开来,在激烈对抗中就很容易使场上队员把裁判员误认为是运动员,给比赛造成混乱,而黑颜色就是把裁判员与运动员严格区分开来的颜色,除了黑颜色看起来显眼以外,还因为运动员很少穿黑色运动服。再者,从色彩上看,黑色属冷调,给人以庄重、严肃的形象,这于裁判员的身份也十分相称。因此,黑色服装就成了足球裁判员经常穿的服装。

但国际足联同时也规定,如果参加比赛队有一方穿黑色运动服,裁判员就不要穿黑色服装,而要穿能同场上双方运动员的服装颜色鲜明区别开的其它颜色的服装。如红色、**或白色。不过这种情况一般很少出现。

二、什么样的裁判才算是高水平?

一场足球比赛的成功与否,和裁判员水平的高低、工作的好坏有很大的关系,一名优秀的裁判员,会使比赛象一首富有的律的乐曲那样令人着迷,而一名不称职的裁判,就会把一场好端端的比赛吹得七零八落,大煞风景。那么,应当怎样评定裁判员在一.场比赛中工作的好坏呢?英国国家裁判训练员,国际足联讲师肯·列顿提出了8条标准:

1、裁判员是否在整场比赛中表现得有信心并从容不迫。

2、裁判员是否受人尊敬。

3、裁判员是否漏掉或逃避对大是大非问题的裁决。4、裁判员对细微的情节是否小题大作。

5、裁判员是否是一位好表现自己的人。

6、裁判员是否有令人发狂或使人讨厌的作风。

7、裁判员是否运用常识和主动。

8、裁判员是否对比赛失去控制。

在这8条标准中,如果一名裁判员仅能做到有4条处理得较好,那么他的工作成绩仅仅属于及格;如果他能有6条做得较好,那么他就是一名良好的裁判。如果他在这8条标准中,有7条甚至8条都达到了标准,那么,无疑他是一名优秀裁判员。

足球裁判员分哪些等级?

足球比赛的四名裁判的称呼:主裁判、两名边裁和一名第四官员。

足球比赛中,有四名裁判:主裁判、两名边裁和一名第四官员。足球赛第四官员(替补裁判员)是执行足球比赛裁判任务的四名成员之一。虽然工作在场外,但在赛场管理、队员替补、伤员处理和伤停补时等诸多工作中起着重要的作用。第四官员由竞赛规程指派,同时在其他三名比赛裁判中的任何一名不能担任执法工作时上场替补。

足球比赛规则的助理裁判

根据《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第五条可知足球裁判员分国际级、国家级、一级、二级、三级。获得国际单项体育组织有关裁判技术等级认证者,统称为国际级裁判员。

各级裁判员等级认证(报考)条件:

《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第21号令)》

第十七条? 三级裁判员技术等级认证标准:年满18周岁中国公民,具备高中以上学历,能够掌握和运用本项目竞赛规则和裁判法,经培训并考核合格者。

第十八条 二级裁判员技术等级认证标准:具有一定的裁判工作经验;任本项目三级裁判员满一定年限,能够掌握和正确运用本项目竞赛规则和裁判法,经培训并考核合格者。

第十九条 一级裁判员技术等级认证标准:具备担任省级体育竞赛裁判员的经历,任本项目二级裁判员满一定年限,能够掌握和准确运用本项目竞赛规则和裁判法,经培训并考核合格者。

第二十条? 国家级裁判员技术等级认证标准:具有较高的裁判理论水平和执裁全国性体育竞赛经验,能够独立组织和执裁本项目竞赛的裁判工作;任本项目一级裁判员满一定年限,经全国单项协会培训并考核合格者。

扩展资料

《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裁判员技术等级认证考核内容分别为:竞赛规则、裁判法和临场执裁考核和职业道德的考察。晋升国家级裁判员应当加试英语或该运动项目的国际工作语言,作为资格认证的参考。根据各运动项目裁判工作的需要,晋升国家级、一级裁判员的技术等级认证可增加专项体能的考核内容。

第二十二条? 各级、各类裁判员技术等级认证的单位,不得跨地区、跨部门、跨运动项目认证裁判员技术等级。裁判员由于工作调动,可持本人注册证明和裁判员证书到所在地方相应的注册单位申请变更注册单位。国家级裁判员变更注册单位,应当报全国单项协会备案。

第二十三条 各全国单项协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体育主管部门或同级地方单项协会可根据本项目、本地区开展裁判员技术等级认证的条件,组织一级(含)以下的裁判员技术等级认证等工作。

第二十四条? 各级裁判员资格认证单位应当至少每两年举办一次裁判员技术等级认证考核。合格者授予相应的裁判员技术等级称号。

第二十五条 不符合裁判员资格认证条件的各级体育主管部门或各级单项协会不得对相应等级的裁判员进行技术等级认证等工作。

第二十六条 各全国单项协会应当统一制作并发放本项目各技术等级裁判员证书。

第二十七条? 对各等级裁判员进行技术等级认证,不得收取费用。

杭州市体育局--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第21号令)

足球裁判员红黄牌使用规则介绍?

每场比赛应委派两名助理裁判员,他们的职责(由裁判员决定)应为示意:

·当球的整体越出比赛场地时;

·应由哪一队踢角球、球门球或掷界外球;

·可以判罚处于越位位置的队员时;

·当要求替换队员时;

·当发生裁判员视线外的不正当行为或任何其他事件时;

·无论何时,当犯规发生时助理裁判员比裁判员更接近于犯规地点(特别是这种犯规情况发生在罚球区内);

·当踢球点球时,在球被踢之前守门员是否向前移动,以及球踢出后是否进门。 助理裁判员还应依据竞赛规则协助裁判员控制比赛。在特殊情况下,助理裁判员可以进入场地协助裁判员控制好9.15米的距离。

助理裁判员如有过分干预或不合适的表现时,裁判员可解除其职责并将报告提交有关部门。

 足球比赛裁判员的基本装备有红牌和黄牌,那么你知道红黄牌的使用规则吗?下面我给大家介绍关于足球裁判员红黄牌使用规则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足球红黄牌使用规则

 裁判员使用红、黄牌是严格执行规则和整顿比赛纪律,制止非体育道德行为、严重犯规和暴力行为,引导比赛正常进行的一种教育手段,它符合规则的精神实质。

 使用红、黄牌,首先需要搞清两个基本问题:

 第一,是否该出牌。

 第二,该出什么牌。

 在实践中要想提高使用红、黄牌的准确性,应注重以下四个要素:一是自信心强,这种信心和魄力来源于裁判员稳定的心理状态、准确的观察和判断,以及理解、运用规则的良好能力。二是有根有据,即判罚的依据是运动员违反规则规定的行为。三是掌握时机,即判罚的时机应选择在防止事态扩大与恶化的时刻,能起明显教育效果。四是合乎情理,即善于区别对待,针对不同情况,不同性质的犯规,作出合情合理的判罚。

 一使用红、黄牌的一般方法与要求 1.红、黄牌的规格要求是清晰可见,使用方便。通常由薄型塑料卡制成,颜色以鲜红和桔黄为宜,规格一般为8×llcm。

 2.裁判员要根据自己习惯将红、黄牌分别置于夹子的两边袋内或裁判服的两个口袋中,避免执行中出现漏带或出示错误的被动局面。

 3.为维护裁判员的尊严和教育队员,出牌时,根据当时情况,可采用令队员走过来或自己主动向前的方法。裁判员与运动员之间距离保持在2m左右为宜。特殊的情况下,裁判员应避开人群,令被罚的队员单独过来后再予以教育与处罚,让其他人看清处罚谁,也防止队员不满而造成的围哄拉扯裁判员的现象。

 4.凡对运动员出示红、黄牌,尽可能不让他预先发现你的意图。如有教育语言,必须中肯简短。凡出示红、黄牌后,裁判员无须与处罚物件对话,应尽快恢复比赛。

 5.出示红、黄牌严格沿用国际足联统一规定的手势,裁判员不应采用摸口袋假装出示的做法吓唬运动员。

 6.在同一场比赛中,同一名队员被第2次警告时,裁判员应先出示黄牌,紧接着再出示红牌,以示该队员系第二次警告而被罚出场。

 7.出牌后裁判员应及时记录被罚队员的号码、事实和犯规的时间,以利赛后向主办机构作出书面报告。出牌与记录,所用时间切忌过长。只有在出示红黄牌及记录完毕后,才可以讯号指示恢复比赛。

 8.出示红、黄牌的过程中,尽量将球控制在身边,防止队员擅自发球。一旦发现违犯上述规定的情况,裁判员应及时制止,如将球射入球门,则无效。

 9.当罚令队员出场时,裁判员应待被罚出场的队员离场后,再以讯号指示恢复比赛。不准被罚出场的队员坐在替补席上。

 二特殊情况使用红、黄牌的注意事项 1.出示红、黄牌的时间范围。自裁判员进入比赛场地时起即有行使规则赋予的权力,直至比赛结束。

 2.出示牌的物件是上场队员及列入替补名单中的替补队员。如果球队的教练员、领队、医生及其他非比赛人员凡有不正当行为或其他恶劣行为时,可对其进行口头警告或责令出场。

 3.裁判员没有发现队员犯规,但经助理裁判员以讯号指示,并经核实后,根据规则与犯规事实,裁判员仍可对犯规队员予以警告或罚令出场。

 4.踢任意球时,守方队员至少距离9.15m,包括前后左右。凡经提醒后仍坚持不退出或在球踢动前提早侵入9.15m范围内者,裁判员应对其警告。一旦出现几名队员同时犯上述规定时,裁判员应对领头者予以警告,但不能同时对几名队员实行“集体”警告。

 5.裁判员判罚犯规后,队员故意将球踢向远处;进球后队员脱衣服、拔角旗均属于不正当行为,应予警告。

 6.裁判员罚某队员出场,该队员拒绝离场时,裁判员应指令该队队长负起管理本队的责任,否则从裁判员宣布时起,中断比赛超过5 min,即作罢踢论处。

 7.比赛成死球时,队员犯规或犯有不正当及恶劣行为,裁判员在予以警告或罚出场后,恢复比赛的方法不变。

 8.比赛进行中,队员在场外犯规或犯有不正当及恶劣行为,裁判员因此而暂停比赛,在对该队员予以警告或罚出场后,应在比赛暂停时球所在地点以坠球方式恢复比赛。若队员故意离场,则应在比赛暂停时球所在地点,由对方踢间接任意球恢复比赛。

 9.比赛中不存在合法的第12名队员。凡替补队员擅自入场,或者还犯有其他恶劣行为,裁判员因此而暂停比赛,只能作纪律处分,即予以警告或罚出场,不能作技术处分,即不能由对方踢任意球或罚球点球恢复比赛。

 10.在裁判员同意换队员后,一旦完成替补程式,替补队员进入场地,就不再是替补队员。此时该队员严重犯规,裁判员将其罚令出场,就不准其他替补队员替补,也不准刚替补下场的队员重新参加比赛。

 出示红、黄牌后的裁判员书面报告是纪律委员会或仲裁委员会对犯现行为及其后果作出处理的基本档案。因此报告书一定要及时真实可靠,简明扼要。

 运用有利条款注意事项

 1所谓有利条件是指被犯规队存在明显的进攻机会或得分机会,具体表现为当控球队员被犯规时,该队员并没有失去控球权,还能继续比赛,或者该队员虽然失去了控球权,但球仍然在同队队员控制下,还能继续比赛,而且两者都具有明显的进攻机会或得分机会。

 2裁判员在运用有利条款时,还必须考虑到临场比赛的气氛、队员犯规的严重性及其后果和不同场区几个因素。裁判员要善于审时度势、因势利导。

 3规则第五章明确指出:“如果预期的”有利在那一时刻没有接着发生,则判罚最初的犯规。在实际执法时,对“那一时刻”的掌握尺度为2~3S。时间过长,事过境迁,再予补判既不符合规则精神,也令运动员、观众反感,损害裁判员威信。

 4裁判员发现犯规,决定运用有利条款不予判罚时,应以规定的手势示意,令比赛继续进行。

 5裁判员运用有利条款并不意味着可以免除对犯规队员的教育与处罚。只要裁判员认为有必要,可在适当的时间或死球时,对犯规队员进行教育或处罚。 ?